云南省傣医药与彝医药重点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实验室的教学管理,建立和健全实验室的档案管理,特制定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1、实验室工作档案的范畴
① 实验室的基本情况:实验室名称、面积、实验室建设、评估资料。
②实验室教学资料:实验教学任务名称、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计划和执行情况、实验进度表、实验教学教案和讲稿、实验项目卡片、课程表、学生名册、学生实验报告、学生成绩册等有关教学文件。
③仪器设备资料:仪器设备的申请购置计划、技术资料、验收记录、验收技术鉴定书等原始材料,仪器设备和低值耐用品的帐目、卡片,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利用率、完好率,仪器设备维修记录,设备和材料领用记录,材料消耗记录,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功能开发及效益等。
④实验室人员的基本情况:人员的组成结构、人数统计等。
⑤实验室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管理规章制度、实验室教学、科研成果(论文、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等。
2、各个实验室的专职教师和研究人员都要按照《云南中医学院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制度》收集、整理实验室工作档案所规定的有关信息、资料,并准确、完整的提供给档案管理人员(实验室主任)。
3、每学年末(每学期末)档案管理人员(实验室主任)汇总有关教学、管理文件上报实验中心。
4、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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