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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傣医药与彝医药重点实验室钥匙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5-10 15:11:25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为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实验室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实验室钥匙管理办法:
    1、各个实验室和准备室的钥匙由相应的实验室和准备室责任教师管理,其他人员需要使用实验室时,实验室责任教师要按时开关实验室,若因实验工作需要借用实验室钥匙的,需征得实验室管理责任教师同意后方可借用,实验室安全责任由责任教师和使用人员共同负责。
    2、存放有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化学危险品的库房钥匙由实验中心指定专人管理,不得借与他人。其他人员需要领用上述物品时,向专管人员登记领用,并严格遵守《云南中医学院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和《云南中医学院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办法》。
      3、安装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实验室钥匙由指定的专职人员管理,其他人员需要使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时,填写大型仪器设备申请使用单,经批准后和专职管理人员协商使用,并遵守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的有关管理规定。若因实验工作需要借用实验室钥匙的,需征得实验室管理责任教师同意后方可借用,实验室安全责任由责任教师和使用人员共同负责。
    4、各个科研用实验室、开放实验室的实验室钥匙由相应的责任教师管理。
    5、各实验室使用教师借用的钥匙禁止私自配给其他无关人员或学生使用,违反规定发生意外事故由当事人负责。实验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将借用钥匙归还责任教师。
    6、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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